引言
在工程项目中,因各种原因导致施工中止并要求承包人退场的情形发生时,不仅涉及复杂的工程技术问题,还涉及工程款结算的法律问题。本文将详细分析承包人退场时的工程款结算问题,并提出相关的法律风险和实务建议。
一、结算依据缺失的风险
风险分析
工程量是结算的基础。承包人退场时,因工程未完工,缺少完整的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等结算依据。
应对措施
在起草《退场工程款结算协议》时,律师应通过设置工程量条款,要求双方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共同对已完工程量进行现场实测,据实列入协议附件,作为结算的客观依据。
实务建议
现场实测: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双方共同对已完工程量进行现场实测,并据实列入协议附件。
第三方机构:如双方不能达成停工退场结算协议的,建议请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工程量审核报告,确定工程量范围。
二、口头指令风险
风险分析
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口头指令较为常见。这些口头指令往往涉及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等事项,虽引起了工程量和价款的变化,但却因缺少书面文件而面临将来可能被不予认可的风险。
应对措施
在起草结算协议时,律师应着重将口头指令落实为书面约定。
实务建议
书面确认:在协议中明确双方确认的业经实施的口头指令清单。
工程量清单:在工程量清单中体现口头指令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变化。
三、工程款计算争议风险
风险分析
工程款数额是结算的焦点。实践中,因工程量不清、定价规则不明等因素,工程款数额的确定往往存在较大争议。
应对措施
在起草结算协议时,律师应着重理清工程款的计算规则。
实务建议
计价方式:参照工程承发包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并进一步明确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等细节。
量化内容:将可能引发歧义的内容尽可能量化,避免产生不同的理解。
协议附件:将承发包双方确认的计算规则以及据此计算得出的各项目工程款金额明确列入协议附件。
四、分包合同纠纷风险
风险分析
工程施工退场时,分包合同的结算往往是发包人面临的又一法律风险。实践中,因总分包合同纠纷,作为分包人的实际施工人通常寻求发包人承担责任。
应对措施
在起草结算协议时,律师应注意明确界定发包人就分包合同纠纷所应承担的责任范围。
实务建议
责任界定:在协议中约定分包合同纠纷由承包人自行与分包人协商解决,发包人不承担责任。
补充支付付:发包人仅在欠付承包人工程款范围内,在承包人未及时付清分包工程款时承担补充赔付责任。
五、结算款延期支付风险
风险分析
结算款能否及时足额支付,关乎承包人切身利益。实践中,发包人可能以种种理由拖延付款。
应对措施
在起草结算协议时,律师应合理设置付款保障条款。
实务建议
付款条款:明确约定工程进度款、结算款的支付时间、付款方式、支付期限等。
违约责任:就发包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违约金、逾期利息的利率、支付期限等作出明确约定。
计算公式:附合理的计算公式,便于承包人及时向发包人主张权利。
除起草结算协议外,律师还应当协助委托人做好结算资料的整理工作。建议对照结算协议约定的结算依据和工程量清单,严格审查工程量、签证、指令、发票等资料,做到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额准确。资料齐备后方可正式启动结算程序。
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项目退场结算涉及诸多法律风险,需要律师提供缜密、专业的法律服务。律师应结合项目实际,在起草结算协议时着重规避上述五大法律风险,做到事前防范于未然。在委托人履行结算协议的过程中,律师还应当提供必要的指导,协助委托人有效规避和化解法律风险,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惟此,方能在竭诚服务委托人的同时不断积累执业经验,实现律师专业价值与社会责任的统一。
此外,工程结算涉及审计、造价、工程等诸多专业内容,律师还应注意运用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力量。建议委托人聘请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已完工程量进行审核论证,以专业报告印证工程量的真实性。在就结算协议条款展开谈判时,也应适时借助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参与,为谈判提供专业支持。
签订工程结算协议后,律师还须提示委托人做好协议的履行工作。应提醒委托人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工程移交、交接资料移交等工作,同时按约定提交结算资料和发票。如发包人怠于履行付款义务,承包人应及时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资料,以备必要时诉讼主张权利。
通过这些措施,律师不仅可以帮助委托人有效规避法律风险,还能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完成结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附件:退场工程款结算协议范本
退场工程款结算协议
发包人: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
兹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与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签订的__________(合同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退场原因),发包人已通知承包人于____________________(停工日期)停止施工并退场。为明确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妥善处理工程款结算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完成情况
1. __________(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施工图纸第__________页,图号__________,形象进度完成___%,完成产值__________元。该分部分项工程的已完工程量以双方___________(确认依据,如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已完工程量签证单等)为准。
2. __________(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施工图纸第_____页,图号__________,形象进度完成___%,完成产值__________元。该分部分项工程的已完工程量以双方___________(确认依据,如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已完工程量签证单等)为准。
3. __________(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施工图纸第_____页,图号_________,形象进度完成___%,完成产值__________元。该分部分项工程的已完工程量以双方___________(确认依据,如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已完工程量签证单等)为准。
4. 以上各分部分项工程已完工程量均以双方在停工退场交接时签订的会议纪要、交接记录以及监理资料等为准。如存在工程量计算分歧,双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予以确认,逾期视为认可。
5. 发包人应在双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时,将设计变更相关的书面指令、签证等资料一并移交给承包人。如有发包人直接通知的口头指令,发包人应在_____日内补充提供书面资料。承包人据实完成的口头指令工程量,视为合同工程的组成部分。
6. 双方确认,承包人依据发包人书面及视为有效的发包人口头指令完成的工程量,计入本次结算范围予以确认。
二、工程款结算
(一)双方按下列第【 】方式进行结算:
1. 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工程款金额以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日内确认的已完工程量为准计算,必要时可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审计、工程造价鉴定,所需费用由______(甲方或乙方)承担。
2. 依据合同约定和前述工程实际完成情况,扣除发包人已支付工程款后,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__________元。
(二)结算工程款支付
3. 承包人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相应金额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
4. 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_____日内将工程款支付至承包人指定账户。如发包人逾期付款,则应按照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款的万分之_____支付逾期利息,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三、分包工程
如承包人与分包人或实际施工人就同一工程存在分包合同纠纷,发包人仅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超出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应当依法妥善处理与分包人或实际施工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确保本协议得以有效履行,否则承包人应按发包人主张的价款的____%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结算效力
1. 双方确认,本协议系对__________合同(合同编号)项下已完工程款的最终结算,其效力从属于该施工合同。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就上述已完工程款提出异议。
2.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___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