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辞而别,公司应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2023年2月份,A缺勤5天,公司的人事联系不上,也不知道A家人的联系方式。就给他直接发了封解除通知书,内容如下:A,你自2023年2月1日起至2月5日,连续旷工5日。根据《员工手册》第N条第N款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关系。两个月后,A将公司告了。在仲裁庭审中,A提供了抑郁症的病历和相应的材料。A说,当时自己抑郁治疗中,来不及请病假,真不是旷工,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是违法的。
结果:仲裁裁决公司违法解除,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律师思考】
1、缺勤5天自动离职,能按自动离职处理吗?
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规定:(1)“自动离职”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2)职工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企业对其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企业应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为此,因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 从这个函件中,看不出来自动离职是无需操作的自动化处理。尤其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根本没有自动离职的说法。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合意,自动离职哪里来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也有默示,默示的意思表示分为积极行为的意思表示和消极行为的意思表示。比如,发现员工到隔壁公司上班了。但这也要结合相应的情况来判断,单纯缺勤5天,还是有很多信息不透明,事实不清。
2、员工不辞职而别,企业应该怎么做?
(1)联系员工。首先,发现有员工没来上班,一定要安排人事部门人员与该员工联系,核实情况,确定没来上班的原因,并保留沟通的证据(通话录音、短信、微信沟通记录等);
(2)如果联系不上(拒绝电话或者不回复消息),则应当向劳动合同(或入职登记表)中约定的通讯地址邮寄通知书,告知已经构成旷工,要求立即返岗。最好是通过微信或者短信方式发送相关通知。EMS也可以,只是需要在快递详情单上注明文件名称如“关于某某同志旷工及及时返岗的通知书”,相比较而言,不如短信或者微信直接。注意做好取证工作。
(3)如果员工仍不回复或不返岗,建议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可以辞退的旷工天数期满前,持续发送上述通知,告知其已经构成旷工以及后果,并再次要求返岗。至用人单位正式作出辞退决定之前,至少发送三次。
(4)作出辞退决定,也要书面告知该劳动者(短信、微信都可以)。同时还要通知该员工限期来用人单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社保和档案转移手续、并领取离职证明等事项,否则后果自负。这一步也有一个前提,即:以旷工为由辞退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制定了书面的规章制度且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履行了《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的民主程序和公示、告知程序。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书面的规章制度或者在制定规章制度过程中没有履行法定的民主程序,则不能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中写“因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予以辞退”,如此会造成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不足或者不合法,反而不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5)建议此时用人单位持续联系、催促、告知该旷工的员工,在其旷工达到10日或以上的时候,再以“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诚实信用原则”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6)最后,用人单位有工会的,应当在作出辞退决定前通知工会,听取工会的意见。没有工会的,可以召开一次员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报一下,也听取一下意见,做好记录。